网上看到消息,邮箱收到信,说个人网站要备案,过期罚一万,俺颠儿颠儿的到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注册登记,能添的都添了,可到了填备案信息那页死活过不去,想打热线咨询一哈,占线。问主机服务商,说可能是服务器忙。
几天内试过n次了,咨询电话占线,备案填写失败……想想人家信息产业部也不容易啊,要管全国辣么多网站……只好等着。
眼看着过了期限,试着想访问下信息产业部主页,居然打不开,打电话给信息产业部,说可以委托服务商代办,又打给服务商,说他们也问过网上无法备案的事,至今也没得到答复:(
接着收到国外一同学的来信:……要注册,你办了吗……我没有全球漫游的手机,能填你的吗,将来出事找你就行了,如可以,告诉我你的手机号……
靠,欲哭无泪,没天理呀!
由 白丁 发表于 May 21, 2005 12:42 PM关闭网站
Posted by: art01 发表于 June 11, 2006 03:04 PMhmmm,其实不办也无所谓,说不定还自投罗网。
经营性的更狠,最低罚10万
Posted by: 白丁 发表于 May 24, 2005 02:58 PM这是服务商邮件节选……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
可是,黑丁先生,逆这个网站和博客似乎也没啥区别呀,细细
Posted by: 笑意 发表于 May 24, 2005 12:55 PM同情你,不过好像不用交1万罚款吧。
Posted by: miles 发表于 May 24, 2005 11:48 AM是交一万罚款?还是关闭网站?这是两个问题……
Posted by: 边城浪子 发表于 May 24, 2005 10:30 AM